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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formation智能制造未来五年要这样做!
时间:2023-11-01文章编辑:防爆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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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能制造现状与形势
目前我国智能制造发展取得长足进步:供给能力不断提升,智能制造装备市场满足率超过50%,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达40余家。支撑体系逐步完善,构建了国际先行的标准体系,发布国家标准285项,牵头制定国际标准28项;培育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近80个。推广应用成效明显,试点示范项目生产效率平均提高45%、产品研制周期平均缩短35%、产品不良品率平均降低35%,涌现出离散型智能制造、流程型智能制造、网络协同制造、大规模个性化定制、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。
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,智能制造发展仍存在供给适配性不高、创新能力不强、应用深度广度不够、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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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路径和目标
《规划》提出“十四五”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,推进智能制造,要立足制造本质,紧扣智能特征,以工艺、装备为核心,以数据为基础,依托制造单元、车间、工厂、供应链等载体,构建虚实融合、知识驱动、动态优化、安全高效、绿色低碳的智能制造系统,推动制造业实现数字化转型、网络化协同、智能化变革。
到2025年的主要目标为:
一是转型升级成效显著,70%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,建成500个以上引领行业发展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。
二是供给能力明显增强,智能制造装备和工业软件市场满足率分别超过70%和50%,培育150家以上专业水平高、服务能力强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。
三是基础支撑更加坚实,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。构建适应智能制造发展的标准体系和网络基础设施,完成200项以上国家、行业标准的制修订,建成120个以上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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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任务
《规划》紧扣智能制造发展生态的构建,从创新、应用、供给和支撑4个方面,提出了“十四五”推动智能制造发展的主要任务:
1、加快系统创新,增强融合发展新动能。
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,推动跨学科、跨领域融合创新,打好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攻坚战,构建完善创新网络,持续提升创新效能。
2、深化推广应用,开拓转型升级新路径。
聚焦企业、行业、区域转型升级需要,围绕车间、工厂、供应链构建智能制造系统,开展多场景、全链条、多层次应用示范,培育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。
专栏 2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行动
01 智能场景
推动数字挛生、人工智能、5G、大数据、区块链、虚拟现实(VR) /增强现实(AR)/混合现实(MR) 等新技术在制造环节的深度应用,探索形成批“数字李生+”“人工智能+””“虚拟/增强/混合现实 (XR) +等智能场景
02 智能车间
覆盖加工、检测、物流等环节,开展工艺改进和革新,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,强化标准作业、可视管控、精准配送、最优库存,打造批智能车间,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、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。
03 智能工厂
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,围绕设计、生产、管理、服务等制造全过程开展智能化升级,优化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,强化精益生产,打造一批智能工厂推动跨业务活动的数据共享和深度挖掘,实现对核心业务的精准预测、管理优化和自主决策。
04智慧供应链
面向汽车、工程机械、轨道交通装备、航空航天装备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.电力装备、医疗装备、家用电器、集成电路等行业,支持智能制造应用水平高、核心竞争优势突出、资源配置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打造数据互联互通、信息可信交互、生产深度协同、资源柔性配置的供应链。
3、加强自主供给,壮大产业体系新优势。
依托强大国内市场,加快发展装备、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,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兴产业,加速提升供给体系适配性,引领带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。
专栏 5 工业软件突破提升行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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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发设计类软件
开发计算机辅助设计(CAD) 、计算机辅助工程(CAE) 、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(CAPP)、计算机辅助制造(CAM) 、流程工艺仿真、电子设计自动化(EDA) 、产品数据管理 (PDM) 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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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制造类软件
开发制造执行系统(MES) 、高级计划排程系统(APS) 、工物料配送管控系统(TMS)、能源管理系统(EMS)、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软件(PHM)运维综合保障管理 (MRO) 、安全管理系统、环境和碳排放管理系统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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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管理类软件
开发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(ERP)、供应链管理系统 (SCM) 、客户关系管理系统(CRM) 、人力资源管理(HRM) 、质量管理系统(OMS) 、资产绩效管理系统(APIMI) 等。
04
控制执行类软件
开发工业操作系统、工业控制软件、组态编程软件等嵌入式工业软件及集成开发环境。
4、夯实基础支撑,构筑智能制造新保障。
瞄准智能制造发展趋势,健全完善标准、信息基础设施、安全保障等发展基础,着力构建完备可靠、先进适用、安全自主的支撑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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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措施
为确保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的顺利实施,《规划》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:
一是强化统筹协调,加强部门协同和央地协作,充分发挥专家、研究机构和智库作用等,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实施智能制造,形成系统推进工作格局。
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,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对智能制造领域的投入,鼓励产业基金、社会资本加大投资,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。
三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,鼓励各方建设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,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,研究发布行业和区域智能制造发展指数。
四是深化开放合作,加强国际交流和知识产权保护,推动智能制造装备、软件、标准和解决方案“走出去”。